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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防霧霾
  針對霧霾等,國家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
  保護優先
  當前發展的需求和環保的矛盾更加突出,新修訂的環保法明確“保護優先”原則
  人人環保
  將6月5日定為環境日,規定公民應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保義務
  嚴懲污染
  對污染企業實行“按日計罰”,並賦予環保部門查封扣押等權力
  劃定紅線
  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
  據新華社北京4月24日電(記者 顧瑞珍 吳晶晶 餘曉潔)在百姓的期待中,時隔25年後,修訂後的環保法終於“出籠”。中國最高權力機關24日通過史上最嚴格的環保法修訂案。歷經四審,環保法修訂案24日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9號主席令,予以公佈。
  亮點1
  針對霧霾治理作出更多規定
  新修訂的環保法對霧霾等大氣污染治理作出了更多有針對性的規定,如國家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國家促進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等。
  霧霾天給公眾健康帶來嚴重威脅。為此,法律規定,國家建立健全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鼓勵和組織開展環境質量對公眾健康影響的研究,採取措施預防和控制與環境污染有關的疾病。新修訂的環保法還增加了建立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的機制。
  權威解讀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馮淑萍:加強環境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說到底也是為了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民享有適合安全健康生活的環境權、不受環境公害侵犯權。
  亮點2
  關於發展和環保,首次明確“保護優先”
  當前我國發展正處於轉型的關鍵時刻,發展的需求和環保的矛盾更加突出。新修訂的環保法明確規定“保護優先”的原則。
  為確保“保護優先”原則落到實處,法律作了一些制度上的安排和創新,如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地政府在制定經濟、技術政策時,應當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聽取有關方面和專家的意見。
  權威解讀
  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秘書長駱建華:這是第一次將環境保護置於優先位置,是環保理念上的一次突破。環境保護由上世紀70年代的末端治理,到80年代的防治結合,到90年代的過程控制,再到現在的保護優先,應該說,環保理念一次又一次升華。
  亮點3
  將每年6月5日定為環境日
  將每年6月5日定為環境日;規定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配合實施環境保護措施,按照規定對生活廢棄物進行分類放置,減少日常生活對環境造成的損害……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對增強公民環保意識作出了一系列具體規定。
  在環境公益訴訟方面,新修訂的環保法將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擴大到在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相關社會組織。
  權威解讀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人人參與環保,是本次修法的亮點之一。環境問題和其他問題不一樣,如果我們每個人不從自己做起,是沒有出路的,當然企業是主體,政府要負責。
  亮點4
  “按日計罰”加大違法成本
  修訂後的環保法第六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九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除“按日計罰”外,還將對偽造數據和偷排漏排等行為責任人進行拘留,並且賦予環保部門查封扣押等權力。過去,違法企業往往在繳納遠低於守法成本的一次性罰款後,就可以繼續污染環境。未來,環保部門將擁有更多法律權力,對環境破壞行為和相關責任單位採取更為嚴厲的懲罰措施,包括關閉污染企業等。
  新修訂的環保法還建立了“黑名單”制度,將環境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並將向社會公佈違法者名單。
  權威解讀
  長期研究環保法的北京大學教授汪勁:新修訂的環保法有利於打破目前環保執法不力的怪圈,把監管力量納入整個監管體系中去,使環境執法不僅是原來口號上或者行政上的事,變成法制化的渠道。
  亮點5
  劃定生態紅線保護環境敏感區
  引人註目的是新修訂的環保法設定“生態保護紅線”。第三章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國家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紅線範圍包括:具有代表性的各種類型的自然生態系統區域,珍稀、瀕危的野生動植物自然分佈區域,重要的水源涵養區域,具有重大科學文化價值的地質構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佈區、冰川、火山、溫泉等自然遺跡,以及人文遺跡、古樹名木等。
  權威解讀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黃獻中:新修訂的環保法講到了國家在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這是非常需要的。  (原標題:環保部門將有權關閉污染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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