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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蘇州9月7日消息(江蘇台記者柏媛媛)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蘇州市日前出台通知,明確規定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房企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這意味著現時市場上,未獲預售資格的樓盤聯手電商假借團購之名,實則是提前“收籌蓄客”的行為將受到懲處。然而記者採訪發現,這樣的現象在房產銷售中十分普遍,互聯網業內人士也呼籲,儘快規範“電商售房”。
  此次蘇州市出台的新規主要是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前,委托第三方以認籌或發放會員卡等方式組織團購,實則提前收取酬金的行為。以電商的合作形式,讓第三方加入進來,提前收取一定的意向金,既迴避了“開發商不得在未領取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收取誠意金或購房款”的規定,也成為一些房產網站開拓的新業務。而這樣的模式的關鍵在於摸清準客戶的購買誠意。
  南京搜房網副總經理李匯豐:特別是現在蓄客周期也比以前拉長了,拉長就容易被別人劫走。從營銷的角度,也需要知道大概有多少人需要買你的房子,然後來定他的而價格。
  搜房網財報顯示,2014年第二季度總營收為1.682億美元,其中來自電商服務業務的營收占比近29% 。而新浪樂居的第二季度電商收入近7000萬美元,占比高達58.1%。
  在互聯網觀察人士、寧哲網絡合伙人王新宇看來,由於目前國內相關法規並不完善,蘇州的政策也是個好事,不但能規範市場,讓類似問題有了處理依據,對其他城市也有借鑒意義:
  王新宇:我覺得是不需要去使用這種電商的方式,它是純粹意義上的一種營銷的手法,並不是電子商務的一種交易方式。我個人還是比較支持蘇州政府的做法,還是值得去鼓勵的方式,就是要規範化。電商我們允許去做,但是一定要用規範的手法,發揮網站平臺的作用。  (原標題:江蘇加強商品房“電商銷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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