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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都市報訊 圖為:趙志紅接受審判
  □本報記者蘇雄發自呼和浩特 統籌:記者賀俊
  休庭9年後,趙志紅系列案件再次開庭。昨日上午,記者現場直擊法院公開審理趙志紅案涉及搶劫、盜竊犯罪的部分,呼格吉勒圖的父母也出現在了庭審現場。庭審中,趙志紅表情平靜,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其辯護律師稱,趙志紅承認他是“4·9”女屍案的真凶。
  官方指定兩名辯護律師
  上午8時前後,清晨的第一縷陽光刺破了呼和浩特的雲層,即使陽光滿城,呼和浩特市的氣溫依然降到了零下10℃以下,寒意撲面而來。
  8時30分左右,記者趕到了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距開庭還有一個小時。此時,已經有特警在法院門口執勤。
  9點10分左右,呼格吉勒圖的父母跟隨新華社記者湯計,一同進入了審判庭大樓。庭審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十法庭進行,旁聽席基本坐滿,包括本報記者在內,60餘人參與旁聽。
  庭審現場並未發現趙志紅父母的身影。前一天,他們曾對本報記者表示不會參與旁聽,也不會請律師為兒子辯護。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內蒙古自治區法律援助中心,指定謝飛、張瑞軍兩名律師為趙志紅辯護。
  對檢方指控幾無異議
  上午9時30分,趙志紅被法警押解到法庭,走上被告席。
  趙志紅穿著一件藍色羽絨服和一條深色運動褲。與此前媒體上曝光過的照片相比,他明顯有些發胖。
  審理此案的審判長李小明,是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公訴人席上,有厚厚幾摞起訴材料。對於檢方的指控,趙志紅並無太多異議。但是,他對起訴書指控的1998年盜竊他人金戒指的事實予以否認。
  根據檢方指控,趙志紅盜竊一枚價值200多元的金戒指,其在接受辦案機關審訊時的筆錄中,也承認自己曾盜竊過這枚金戒指。
  在庭上,趙志紅說:“我不想為自己做什麼辯護,因為我犯的罪太大。”審判員詢問:“沒有辯護意見?”趙志紅回答:“對。但就是金戒指這起,我確實沒有做過。”
  趙志紅稱,這枚金戒指是自己多年前買的,是打算送給妻子(後已離婚)的生日禮物。但確實沒有發票,也記不清在哪兒買的了。
  案件開庭後約20分鐘,檢方讀完當天上午起訴趙志紅的4起案件後,呼格吉勒圖的父母匆匆離去。他的母親尚愛雲告訴記者,儘管趙志紅即將接受法律的嚴懲,但“他承認了自己的所作所為,人性未泯”。
  上午11點20分,法官宣佈休庭。在法庭外,趙志紅的辯護律師向記者介紹,“趙志紅本人仍然承認自己就是‘4·9’女屍案的真凶。”包括下午不公開審理部分,檢方對趙志紅共指控了22項罪行,包括搶劫、盜竊、強姦、殺人等。
  戴黑色頭套進出法庭
  從下午兩點半開始,法院依法對趙志紅涉嫌強姦、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進行不公開審理。
  據法院工作人員介紹,針對趙志紅案的審理在2006年曾進行過,此次審理的最主要內容是追訴和呼格案息息相關的“4·9”女屍案。據知情人士透露,從目前情況看來,檢方掌握著大量的證據,趙志紅的口供與法醫的鑒定極為吻合。
  庭審開始前,記者在庭外苦守,始終未見趙志紅進入審判庭。據瞭解,趙志紅被押解著進出法院,均戴著黑色頭套走特殊通道。
  今日,趙志紅案的審理仍將繼續進行。
  新華社記者寫下6篇內參為呼格吉勒圖洗冤
  審判趙志紅只是追責的開始
  昨日,從庭審現場回來之後,新華社內蒙古分社高級記者湯計開始安排接下來的一系列活動,他在未來幾天內要連續飛到上海與北京。這樣的生活讓年近花甲的他感覺“疲憊”。
  他因為發5篇內參最終推動呼格案翻案而變得知名。昨日下午,本報記者在新華社內蒙古分社見到了湯計。在他看來,截至目前為止,呼格案遠遠稱不上結束。他將呼格案分為三個階段:翻案,國家賠償,追責。趙志紅的審判,只是追責階段的開始。
  這位在9年時間內數次成為趙志紅“救命恩人”的記者,在未來的時間里,“還要盯著這個案子一步步發展下去”。
  一念善意讓趙多活9年
  昨日上午,從庭審現場回來,湯計和他的同事們公開了趙志紅當年所寫的償命申請書複印件。他說,“這份申請書顯示了趙志紅的一念善意”。
  湯計認為,正是趙志紅的這一念善意,“讓他多活了9年”。9年間,湯計用盡了辦法來保證呼格案最關鍵的證人趙志紅不被提前判決。2006年,趙志紅被提起公訴,檢方並未控告趙志紅是“4·9”女屍案的凶手。一旦案件審理結束,趙志紅如果被判死刑,呼格案翻案將遙遙無期。
  湯計聞訊後連寫兩篇內參,其中一篇以趙志紅的償命書為內容。中央領導在內參上批示,趙志紅的首次審判由此休庭,直至今日。
  回憶起趙志紅與呼格案,湯計仍心有餘悸。
  2005年,趙志紅落網後的第二天,他正在某家招待所里接受封閉審訊。半夜時,曾一手組織證據冤殺呼格吉勒圖的馮志明帶著兩個手下來到了這家招待所。負責審訊的幹警們多已睡覺,馮志明在無人發覺時私下提審趙志紅。
  “幸虧有個刑偵隊的幹警當夜失眠,起床遛彎時,發現趙志紅正在被私審。”湯計告訴記者,“隨後公安局立刻將趙志紅轉移,並立下規定,除非有關刑偵人員,否則任何人不得接觸趙志紅。”
  償命申請書8年前寫就
  昨日,本報記者在新華社記者湯計處看到了趙志紅的申請書複印件。這是2006年12月5日,趙志紅在看守所中所寫,他希望通過這份申請,讓檢察院重視其所為的“4·9”女屍案,也就是導致呼格吉勒圖冤死的那起案件。
  全文如下:
  申請書
  尊敬的高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您們好
  我是“2·25系列殺人案”罪犯趙志紅,我於2006.11.28已開庭審理完畢,其中有1996.4.18我在呼市一家屬院系列殺人案,不知何故,公訴機關在庭審時隻字未提!此案確實是我所為,且被害人確已死亡!
  我在被捕之後,經政府教育,在生命盡頭找回了做人的良知,複蘇了人性!本著“自己做事、自己負責”的態度!積極配合政府徹查自己的罪行!現特向貴院申請派專人重新落實、徹查此案!還死者以公道!還冤者以清白!還法律以公正!還世人以明白!讓我沒有遺憾地面對自己的生命結局!
  綜上所訴,希望此事能得到貴院領導的關註,並給予批准和大力支持!
  特此申請 謝謝!
  呼市第一看守所二中隊十四號罪犯趙志紅
  2006年12月5日
  呼格案還遠未結束
  事實上,在今年11月,呼格案重審後不久,湯計寫下了他關於此案的第六篇內參。正是在這篇內參的推動下,重審啟動後約一個半月,呼格吉勒圖即被宣告無罪。
  庭審結果宣佈那天,湯計站在人群後面默默傾聽,直到最關鍵的無罪被念出來之後,他才覺得心裡一塊石頭落了地。
  趙志紅案重新進入了審理程序,湯計向記者透露,“雖然最關鍵的證據精斑已經遺失,但公安機關還是掌握了大量證據,表明趙志紅才是‘4·9’女屍案元凶。”他告訴記者,趙志紅的口供和事發現場、時間極為吻合,“案子不難”。
  但他認為,即使趙志紅接受了法律的製裁,呼格案依然還遠未結束,“下一步就是啟動追責程序。”他希望這一個案能轉變成為推動中國法治進步的動力,以後“再也不要有類似的冤案發生”。
  (原標題:呼格案疑犯受審 仍承認他是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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